5月11号,中山市安全监管局横栏分局在横栏镇茂辉工业区乐丰九路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家公司存在未按规则拟定出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出产训练和教育计划,一起未安排从业人员进行训练和教育并查核合格上岗作业以及未按规则拟定出产安全事端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违反法律规则的行为。
该工厂为一家大型玻璃加工出产企业,现场有玻璃开料机、磨边机、打孔机、钢化炉等机械设备。
执法人员当场对现场部分从业人员进行了抽问,上述从业人员均共同答复该出产经营单位并未对他们进行安全出产教育和训练并安排出产安全事端应急救援演练。
随后,执法人员还对该经营场所的担任人进行了问询,该担任人均承认了上述违法现实。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场所的担任人和从业人员进行了批判和教育,并针对该场所存在的安全出产管理违法行为,拟立案处分4万元人民币。
实践中,有些出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紊乱,不了解和不理解出产安全事端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时演练在出产安全事端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效果,乃至漠不关心,产生意外事端后临阵手忙脚乱,耽误了最佳的救援机遇。
出产经营单位未依规则拟定出产安全事端应急救援预案或许未定时安排演练的,责令期限改正,能够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出产经营单位要结合自己出产的实践,拟定切实可行的《出产安全事端应急救援预案》,定时安排演练,在应对各种突发重大事端过程中,有条有理地处理事端。